许可证证书遗失,将不再需要刊登补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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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4
在本办法中,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修改为检验检疫机构,对从事船舶食品、饮水供应的单位和船舶经营单位实行许可管理。 从事船舶卫生和虫害防治的单位; 从事船舶代理和船舶物资服务的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在本办法中,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修改为《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条例》、《国际 《航船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条例》、《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园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输港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澳门和米斯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对《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作相应修改,根据本决定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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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清理后 检疫决定
1.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条例》
(1)删去第七条。
(2)第十一条第一款 修改为“实行国家许可制度的商品,应当提供有关证明”。
(三)将第十一条第三项中的“认可”修改为“检验检疫机构或其他”。
(四)将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实行国家许可制度的货物,应当提供有关证明”。
(5)本办法中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变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隔离。
2.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金伯利进程国际认证制度实施管理条例》
(1)删去第二章。
(2)删去第十条“注册地”和“注册证”。
(3)删去第十五条“注册地”和“注册证”。
3.修改《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检验检疫机构对从事船舶食品、饮用水供应的单位以及从事船舶卫生和病虫害防治的单位实行许可管理; 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接受培训和考核。”
四、修改《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园管理办法》
( 1)将第二条中的“批准”改为“指定”。
(二)在第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申请隔离进口植物繁殖材料的隔离检疫苗圃的隔离条件、设施、设备、人员和管理措施应当符合 隔离检疫要求。 检疫需要。”
(三)第五条改为第六条,第一、二项修改为“(一)申请国家托儿所或者专业托儿所的检疫托儿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五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定为国家级或专业级园地。 种材进苗圃前30天,应当向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的
(4)本办法中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变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简称质检总局。
五、修改《入境栽培培养基检疫管理办法》
(1) 删去第十三条。
(2) 原国家入境管理局—— 本办法中的出境检验检疫部门统一变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 修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 删去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2) 在 删去第十四条中的“及过境过境许可证”字样。
七、修改《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修改为:“对进口国家或者地区,中国应当对出口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如果加工和存储单位注册,国家质检总局将签发对水产养殖场和中转场所实行登记制度。 "
8.修改《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删去第十一条第6项。
《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修改:
删去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并相应调整相关规定的顺序。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条例》、《国际航程》 《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条例》《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园管理办法》、《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 e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对港澳蔬菜供应检验检疫管理 《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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