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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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2
福建省屠宰肉类加工等农副食品加工淀粉工业企业即日起申请新版国家编码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和我办工作部署,上述申请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平台进行信息申报和预申请信息 即日起至10月30日,向社会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有权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屠宰业和肉类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发证技术规范》( HJ860.3-2018)和农副食品。 加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明确要求。
福建省屠宰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淀粉产业相关企业:
根据《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办法》要求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单(2017年版)》、屠宰、肉类加工等农副食品加工淀粉工业企业即日起实施。 申请新版国家编码排污许可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适用范围
(1)屠宰和肉类加工。 从事畜禽屠宰、畜禽肉制品加工及副产品加工(天然肠衣加工、畜禽油脂加工等)生产活动的污水单位和专门处理屠宰和肉类加工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其中,专门处理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是指位于屠宰及肉类加工集中区,拥有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行业代码为135。 .
(2)其他农副食品加工——淀粉工业。 具有从谷类、马铃薯、豆类等含淀粉淀粉制取淀粉(乳)的能力,或制取淀粉糖(糖醇除外)、变性淀粉、淀粉制品(粉条、粉条、粉条、粉条等)的能力 .) 来自淀粉(牛奶)。 行业代码为 139。
2.申请时限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及我办工作安排,上述申请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应排放 即日起至10月30日,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平台(网站http://permit.mep.gov.cn)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相关信息申报工作,开展申请前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给排污许可证的。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发证机关应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核发。
3. 发证机关
根据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核发排污许可证。 、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排污单位应当向有关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 申请程序
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和 核发排污许可证。 《屠宰与肉类加工行业技术规范》(HJ860.3-2018)和农副食品加工业-淀粉行业(HJ860.2-2018)规定了各项要求,并登记、填报、报送国家排污 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申请排污许可证,向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 排污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
特此通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5日